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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編制表修正五個科長員額縣務會議通過減列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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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縣務會議昨日召開,由縣長李沃士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縣務會議昨日召開,由縣長李沃士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縣務會議昨日召開,審議通過修正「金門縣政府編制表」案,及追認「金門縣政府102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兩項提案。
縣務會議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縣長李沃士主持,秘書長盧志輝、參議許寬、秘書黃錫安、消保官顏水坤,以及縣府局處主管、鄉鎮長(或由秘書代表)出席參加。
 會中,就兩項提案,審議修正「金門縣政府編制表」案,及追認「金門縣政府102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經與會審議後通過。
 其中,有關追認「金門縣政府102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將函請金門縣議會審議。縣長李沃士提示各局處多跟議會報告,期讓法案審議順利通過。
縣府人事處就修正「金門縣政府編制表」案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縣(市)政府置秘書長,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縣(市)政府一級單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為科。「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規定,本縣一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除主計、人事及政風單位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設立並不受員額限制外,得設十五處、局,金門縣政府爰依修正規定檢討修正本自治條例。設金門縣政府十一個內部一級單位,及縣府所屬七個一級機關。
 人事處指出,縣府組織自治條例於102年一月二十八日府行法字第1020009822號函報內政部備查中,經銓敘部函復內政部(並副知金門縣政府):「本次該府修編增加科長職稱員額十二人後,平均每單位控制幅度低於與其組織規定相當之澎湖縣政府,爰請該府本於精簡原則,減少科長職務之設置」。
 人事處指出,修正「金門縣政府編制表」修正案,經減列科長五個員額數,分別改列科員四職缺、技士一職缺。而本案經審議通過後,依程序發布並溯自102年一月二十日生效。
 縣府主計處則就追認「金門縣政府102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指出,金門縣102年度總預算,經金門縣議會第五屆第十五次臨時會三讀:修正通過;縣府依法於102年一月七日公布實施,並分函各機關按照法定預算及計畫預定進度,依院頒「縣(市)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辦理分配預算確實執行在案。
 主計處指出,自總預算公布實施後,各機關單位均能依照法定預算數及計畫預定進度覈實執行;惟年度進行中,茲因(一)中央有關機關陸續核准補助須經預算程序辦理之各項計畫型補助。(二)中央有關機關核撥補助款修正補助額度或須本縣籌措財源配合辦理之計畫經費。(三)基於業務實際需要必須增加之經費等。爰依「預算法」第七十九條暨「10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六點規定,歲入計追加902,127,000元,追加後歲入預算總額為13,171,392,000元;歲出追加286,519,000元,追加後歲出預算為12,289,328,000元,歲入歲出追加(減)相抵後,年度預計歲計賸餘為882,0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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