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一般性社福施政縣府爭取中央補助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本縣103年度一般性補助款指定辦理施政項目」研商會議,會中確定補助施政項目包括教育設施、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三項,經費總額度達台幣一億五千五百四十五萬九千元,將向中央爭取補助,以提高施政的效益。
這項研商會議昨下午二時假縣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秘書長盧志輝主持,行政處、財政處列席;社會處、教育處、環保局、警察局、消防局派員與會。主計處長李秀荷、科長郭玉琦提出業務報告。會中討論決議,103年度社會處所提納入一般性社會福利補助款指定辦理施政項目計3項,係賡續102年度辦理之「兒童及少年保護三級預防服務措施」概估需求經費1,924千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概估需求經費300千元及「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概估需求經費1,800千元,合計4,024千元。
其次,103年度教育處所提納入一般性教育設施補助款指定辦理施政項目計4項,係賡續102年度辦理之「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概估需求經費60,000千元、「資訊設備與網路維運」概估需求經費4,950千元、「國中技藝教育」概估需求經費300千元及「學生健康及水域安全基本需求」概估需求經費3,255千元,合計68,505千元。
另103年度一般性基本設施補助款指定辦理施政項目,係賡續102年度辦理之「辦公廳舍整建」、「特種車輛汰換」等2項群組與「重要路口監視系統」,有關各機關所提資料合計83,630千元。
分項擇要說明如下:(1)由警察局提出「辦公廳舍整建」概估需求經費38,000千元。(2)由警察局提出「特種車輛汰換」概估需求經費2,730千元。(3)由消防局提出「特種車輛汰換」概估需求經費7,600千元。(4)由環境保護局提出「特種車輛汰換」概估需求經費22,100千元。(5)由警察局提出「重要路口監視系統」概估需求經費12,5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