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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團體籲旅館停工縣府釐清爭議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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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浯江守護聯盟昨上午向監察院提出陳情,要求金門縣政府勒令金湖旅館停工乙事,金門縣政府釐清事實並說明。
 縣府指出,89年5月4日(89)府環字第8919470號公告劃定太湖等11處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經查明太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劃定範圍為「現有最臨近該水域之環湖道路中心線以內地區及淹沒區」。
 金湖鎮商務旅館基地地號坐落於金湖鎮新市段73、74地號,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另金湖鎮商務旅館基地亦非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並無相關違失事項。
 針對可能影響水質部分,縣府已嚴格要求開發單位未來之生活污水必須妥善收集至污水下水道系統,且本縣環保局與自來水廠等單位亦定期或不定期檢測,維持用水安全與環境清潔。
 本縣自來水廠亦已著手辦理「太湖淨水場整建及功能提升工程」,預計在103年9月完工,屆時供水能力可由目前之4500噸/日,提升至8000噸/日,並提供高級水。
 另金湖海淡廠二期計畫已獲中央核定同意興建,自來水廠刻正辦理總顧問之公開徵選作業,目標在105年中完工產水,屆時亦可增供海水淡化水3000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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