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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研習人事處邀專家開講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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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人事處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實務研習」,近百位公務員參加研習。(翁碧蓮攝)

 縣府人事處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實務研習」,近百位公務員參加研習。(翁碧蓮攝)

 由縣府人事處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實務研習」,昨邀請國家文官學院講師吳登銓主講,傳授相關政府資訊公開及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專業知識,期待藉由研習課程強化機關員工法治概念,進而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相關法令規定。
個人資料保護法自101年10月1日正式執行上路,縣府人事處為使公務員了解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與實務上執行應注意之事項,昨下午二時假多媒體中心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實務研習」,計有近百位公務員參加研習,受益匪淺。
 秘書長盧志輝主持開訓時,說明個資法重要性,同時鼓勵公務員深入個資法內涵及意義,並善加運用,以免因不了解而觸法。個資法之立法目的,並非限制、甚或禁止使用個資,而是要求個資的應用必需符合正當程序。
 吳登銓主講課程包括,何謂政府資訊?何謂個資?受個資法規範的範圍?如何才算合法蒐集、處理、利用?個資當事人有何權限?法律責任為何?他都逐一作精闢分析講解,現場並進行意見交流。
他指出,因應信用卡、健保卡資料外洩情形嚴重!詐騙集團猖獗,2008年為例,全台遭詐騙金額高達117億,每天平均3000多萬!未來趨勢是多卡合一的時代,不久的將來身分證、健保卡、信用卡、駕照等種種個人身分證件將合而為一!
保護個資的重要概念,應從人員訓練做起,加強法治觀念,他建議:機關訂定個資管理規則,個資法第1條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
他說明,公開個資需合於「比例原則」、「最小侵擾原則」,個資之利用,在公共領域有助於政府為行政管理、做正確之行政給付,提升行政效率;而在工商界方面有助於開發行銷產品、進行市場分析、提升經濟效率。
 吳登銓也表示,個資保護應是個人之資訊自我決定權之保護,讓本人對自己之資料如何被蒐集、處理、利用均能掌控,避免他人濫行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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