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消保業務政院巡迴抵金考核
102年度行政院辦理各地方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昨巡迴抵金門縣政府進行考核。(李增汪攝)
102年度行政院辦理各地方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昨巡迴抵金門縣政府進行考核,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吳政學對於金門縣政府秉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為消保主管機關之原則,推動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重視,也給予高度肯定。
考核小組一行,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吳政學擔任領隊,考核委員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參議王淑慧、內政部兒童局主任秘書陳崑皇、教育部專門委員楊修安、衛生署副主任徐錦豐、農委會副組長彭明興等人。並於昨日上午十一時十五分抵達金門縣政府大禮堂會議室聽取業務報告和現場進行書面資料抽查。
副縣長吳友欽也率同消保官顏水坤及各局處首長和機關主管或代表與會,進行業務詢答和意見交流。
吳副縣長代表縣長感謝考核委員蒞金指導,並以消費者保護觀念抬頭,在消費爭議與大量食品安全議題充斥之際,金門縣也積極配合中央政策落實執行消費者保護工作;並期透過考核評鑑,來增進金門推動消費者保護工作的更精進與提升。
會中,考核委員聽取金門縣政府建設處長翁自保針對消費者保護工作業務重點報告。
翁自保指出,金門縣為有效推動消費者保護工作,縣府任務分工,包括消費者保護官督導及推動金門縣消費者保護業務;建設處工商科負責全縣消費者保護之綜合行政業務;消費者服務中心為建設處工商科權責,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工作、提供民眾消費資訊、消費諮詢之服務及受理消費爭議調解事項。而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為行政處法制科權責,辦理消費爭議調解事項。
翁自保指出,金門縣消費者保護工作之推展,除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核定之消費者保護方案積極執行外,並將民生基礎消費、地區小三通衍生事項、觀光事業管理列為消費者保護重點工作,特別加強辦理相關教育宣導、輔導及稽查事項,秉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為消保主管機關之原則,由各單位積極推動並相互配合,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