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金門未見狂犬病仍應嚴格防範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綜合報導。
點閱率:1,150
防範狂犬病傳染,飼主攜帶愛犬至防疫所施打疫苗。(防疫所提供)

防範狂犬病傳染,飼主攜帶愛犬至防疫所施打疫苗。(防疫所提供)

狂犬病在台灣捲土重來!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漁牧科提醒民眾不要隨意接觸流浪動物,也呼籲飼主攜帶家中貓犬施打疫苗,本縣防疫所截至昨為止,尚有一千二百劑疫苗,每劑台幣一百元,有效防範狂犬病傳染。
據統計,102年度至7月24日止計已注射670頭犬貓狂犬病疫苗;本縣辦理狂犬病監測工作,去年送檢安樂死流浪犬之腦幹40個,家犬血清35件;今年送檢安樂死流浪犬之腦幹15個,家犬血清14件;皆未檢出狂犬病抗原反應。
本縣無食肉目哺乳類動物,如白鼻心、麝香貓、黃鼠狼等可能傳染狂犬病之動物;本縣各級防疫單位及各鄉鎮全面加強流浪犬隻捕抓、狂犬病病理檢驗監測等相關防疫工作,保障縣民健康。
有關邊境檢查部分,縣府也協請防檢局依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加強機場入境犬、貓管制工作,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第12條規定:按規定進出金門、馬祖地區之犬、貓,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申請檢查:三月齡以上之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首次注射者,該證明文件之注射時間,需滿七日以上而未逾一年。犬隻:寵物登記證。
前項之檢查,由犬、貓所有人或管理人向出發港、站設有中央主管邊關指定之檢查櫃檯申請。但出發港、站在臺灣地區未設有檢查櫃臺者,於起運前,由航空、海運公司將前項文件傳真通知金門、馬組檢疫站。
並轉知犬、貓之所有人或管理人;犬、貓運抵後,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向金門、馬祖檢疫站申請檢查;民眾如有飼養貓犬進出本縣之需求,請注意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