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調解委員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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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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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鎮調解委員會,十一位成員全部續任,任期四年於一○二年八月一日起至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鎮長陳昆第昨日頒發聘書給調解委員,感謝他(她)們平日無給職熱心服務,以其對地方人、情事故的熟稔,為民眾化解糾紛,也減少訟源。
金沙鎮公所表示,金沙鎮調解委員會原有十一位調解委員,男性八位,女性三位,本屆任期將至七月三十一日屆滿,新一屆任期自一○二年八月一日起生效,調解委員會組成原由各村里推薦經公所提案由代表會審議通過,自九十四年左右修改為經鄉鎮公所提報員額兩倍之名單,由地檢署及法院聯合審核,原任十一位調解委員全數通過。
金沙鎮公所也指出,近四年來的調解案件以債權以及傷害為最,以一○一年為例,調解案件共計四十件,合計調解成立之比例約七成一。經送金門地方法院核定二十二件中,僅有一件不予核定,核定比率超過九成五。以出席率言,共集會調解二十四次,觸任調解兩次,委員出席總人次計二百一十人,出席率逾八成七。
金沙鎮昨由鎮長陳昆第頒發聘書給金沙鎮調解委員會成員,計有主席陳榮華、委員吳有慶、陳成榮、黃朝宗、蕭子華、陳諸侯、楊意金、陳篤龍、何再明、王鈺筑、黃秀英等十一人。
鎮長陳昆第表示,調解委員都是各里推薦人選,無給職熱心服務,常常放下手邊工作為民眾化解糾紛,扮演著溝通橋樑的角色,居中協調,除了化解民眾彼此間不必要的紛爭外,也節省走法院打官司的時間,更為院方減少訟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