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狂犬病鼬獾等禁入金門
金門縣政府公告,為防範狂犬病入侵,即日起管制蝙蝠、浣熊、臭鼬、狐狸、鼬獾、黃鼠狼等動物進入金門地區。未經縣府核可逕行運入者,則予以退運,以防範狂犬病入侵,確保全民健康安全。
縣府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2項規定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這項公告。公告日期自8月7日起,管制進入地區種類包括:蝙蝠、浣熊、臭鼬、狐狸、鼬獾、黃鼠狼等動物活體。
實施辦法:擬申請蝙蝠、浣熊、臭鼬、狐狸、鼬獾、黃鼠狼等動物活體進入金門地區者,動物所有人或代理人應於運入前填具申請書(需註明所有人或代理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運入日期、運入動物種類、體型及數量),並檢具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向縣府申請許可後始得運入。
未經縣府核可逕行運入者,則予以退運。至於運入金門地區之動物經檢查結果認為罹患或疑患感染動物傳染病者,縣府得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予以撲殺、銷毀或其他必要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