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水試所昨放流兩萬尾黑鯛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金湖報導。
點閱率:485
柯逢章(左三)昨率員在復國墩放流兩萬尾黑鯛。(張建騰攝)

柯逢章(左三)昨率員在復國墩放流兩萬尾黑鯛。(張建騰攝)

金門縣水試所昨天在復國墩及峰上海域各放流黑鯛一萬尾,共計兩萬尾。
據水試所代理所長柯逢章的說明,今年天氣較不穩定,繁殖的黑鯛魚苗只有五萬尾。
五萬尾中,兩萬尾已配合金湖花蛤季舉辦放流活動,花蛤季之後曾放流一萬尾,昨天又放流兩萬尾。
昨天參與放流者,包括柯逢章與水試所人員及金門日報外調人員王根圍、金門區漁會課長林國友及漁民等。
水試所的放流行動屬於「水產動物增殖放流」,是以流放方式,於海洋、潮間帶,投放經人工繁殖或飼養的水產動物種苗活體。
根據農委會的公告,用於增殖放流的水產動物物種,必須是經評估調查為放流地點之原有分布的種類,並須為本地種,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基因轉殖種或其他不符合生態保育之物種。
增殖放流應以容積物裝盛後,置於水面下,俟其適應水溫後,由其自然游出,或使用滑道等適當方式為之,禁止以潑灑方式進行。
政府機關、公民營機構、學校、團體或個人辦理增殖放流工作,應於放流日十五日前,填具放流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請放流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