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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金門確定不會作為核廢料場址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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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電公司日前正式行文金門縣政府指出,金門本島(含烈嶼、大二膽)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定,已確定排除在合格場址之外,請民眾放心。縣府將協調其6口地質鑽探井公開移交由第三公正之學術單位作為地區地下水資源開發研究之用。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90-96年間分別於金門地區陽翟鑽探3孔,斗門鑽探2孔、后壟鑽探1孔,合計6個鑽探井,鑽探深度500-600公尺不等,前經媒體報導,此6口鑽探井將作為台電公司高階核廢料場址之選址參考依據,唯台電公司日前正式回函金門縣政府表示,絕無此事,且金門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選址過程中,並無法評選為合格場址,亦無成為核廢料合格場址之疑慮。
為捍衛金門潔淨安全的生活環境,給予縣民一個無恐懼零負擔的家園,據金門縣政府表示,縣長李沃士曾於今年5月15日陪同議會議長王再生及議員至台電公司金門區營業處對此事件表達關切與抗議,嗣後縣政府又於今年6月13日函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陳情請台電公司採納金門縣各界堅決反對放置核廢料立場,儘速辦理6口井處置事宜。
據縣府建設處指出,有關台電公司在金門辦理六口井之鑽探事宜及金門是否作為核廢料之選址對象,台電公司日前正式行文回復金門縣政府表示:
 (一)該公司於金門縣鑽探之6口地質鑽井係於96年以前完成,深度約為500公尺,目的為建立國內深層地質調查技術,包括跨孔水文試驗、地球物理井測、地球化學試驗與現地應力量測,以取得花崗岩性質數據與國外數據比對,驗證技術建立,並未涉及處置場址之選定。目前該6口井只是進行水壓觀測,長期觀察水壓與自然環境如降雨及地震的關係等研究分析之用。
(二)以現正進行中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選址作業為例,金門本島(含烈嶼、大二膽)於低放處置選址作業過程中,無法評選為合格場址。金門地區因「水庫集水區」、「人口密度」及「國家公園」等條件,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4條第3項「地表或地下水文條件足以影響處置設施安全之地區」、第4項「高人口密度之地區」,以及第5項「其他依法不得開發之地區」等之規定,已被排除在合格場址之外。
(三)另依據「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第4條與「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4條有同樣禁置地區之規定,故亦無成為核廢料合格場址之疑慮。
縣長李沃士表示,雖然台電已明確回覆,金門已排除作為核廢料合格場址之外,且依法亦不能作為核廢料合格場址,但縣政府會持續關注台電的後續作為,不容也不許台電公司從事與核廢料選址相關的計畫與工作,不讓縣民生活在恐懼之中,請所有鄉親放心。
縣政府也表示,金門水資源欠缺,由於金門基磐岩石,係與大陸福建一帶同一造山運動所形成,地層相連,若經地層鑽探,其深層岩石裂隙有地下水資源,必與大陸相連,對地區之地下水開發運用助益甚大。
 且考量台電6口地質鑽井所費不貲,且為國內目前最深、最寶貴的花崗岩研究平台,除具學術研究價值外,亦可提供金門地區地質調查、地下水資源探勘或地下空間開發研究之用,縣府將協調台電公司將金門地區6口地質鑽探井公開移交由第三公正之學術單位作為地區地下水資源開發研究之用,以消弭地區鄉親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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