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參戰自衛隊員秋節慰助金九月四日開始審查後發放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點閱率:583
字型大小:

 金門縣政府102年度「金門縣民國四十七年以前參戰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中秋節慰助金發放作業,將自今年9月4日開始作業審查,已申領102年度端午節慰助金者,免再提出申請,如有符合資格尚未申請者,請自即日起向戶籍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據民政處統計,縣府自民國100年端節起開始發放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首度實施端節連同秋節慰助金共發放二億四千四百五十二萬元;101年6月經修法後,三節慰助金共發放三億六千八百零四萬元;今年春節及端節已發放二億四千七百九十萬元,至於,秋節慰助金9月4日開始作業審查後發放。
目前符合資格申領人數達六千一百六十五人,每人每節慰助金二萬元,其經費由縣府編列預算。民政處提醒,如有尚未申請金馬自衛隊榮民證者,請速申請辦理。受理申請日期:即日起若逾節前14日(基準日),申請者自下一節次發放慰助金)。受理申請機關: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
申請條件:民國四十七年以前於金門地區參加作戰之自衛隊員,領有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發之榮譽國民證者。(民國47年8月23日金門地區參加作戰之自衛隊員,即男子民國前4年1月1日至31年12月31日出生者、女子民國12年1月1日至3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且現設籍本縣者。於中華民國81年11月6日戰地政務終止前曾設籍本縣累積滿10年以上者。排除條款:已獲得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就養或領取院外就養金者及政府公費補助機構就養者。
受理申請方式:親自辦理。或委託他人辦理(需填具委託書)。或郵寄(雙掛號)逕寄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信封上請註明申辦金門縣民國四十七年以前參戰自衛隊員三節慰問金。
申請檢附證件(申請已獲核准者,若無異動或喪失資格原因,次節後免再重複申辦手續):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申請書(詳見金門縣政府網站下載申請表格,網址http://www.kinmen.gov.tw)。金馬自衛隊榮譽國民證。個人帳戶存摺影本(以郵局或土地銀行為限)。
本項慰助金發放作業縣府及各鄉鎮公所聯繫諮詢電話:金門縣政府,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呂國書、劉衿華、莊凱倫、洪麗姿、鄭雪明,電話:082-318823轉2130。
金城鎮公所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2號,陳彥蓉電話:082-325057。金湖鎮公所地址:金湖鎮林森路2號,蔡來和電話:082-332528。金沙鎮公所地址: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陳永健電話:082-352150。金寧鄉公所地址: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陳成鑫電話:082-325610。烈嶼鄉公所地址: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陳玥媛電話:082-364518。烏坵鄉公所地址:金門縣大坵鄉大坵村1號,楊雅琦電話:082-666039。金門榮民服務處查詢榮譽國民證之聯繫諮詢電話082-332062轉705或706、707。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