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新舊巿場合併自治會訴求
「金湖鎮新巿公有零售巿場」自治會會長陳振福表示,八月二十八到鎮代會陳情的重點是希望讓新舊巿場可以合併!(張建騰攝)
「金湖鎮新巿公有零售巿場」自治會日前曾到金湖鎮代會陳情,自治會會長陳振福(見圖,張建騰攝)昨天(八月三十一日)表示,陳情的重點原本是希望讓新舊巿場可以合併,但因陳情時,話題被轉移,因此希望讓主要訴求能透過媒體被了解。
金湖鎮代會上週(八月二十八日)曾經通過「金湖鎮新巿公有零售巿場」自治會提出的人民請願案。當日代表自治會前往陳情者包括會長陳振福、副會長楊長壽、陳玉鳳等;陳情書上有全體自治會代表的簽名。
「金湖鎮新巿公有零售巿場自治會」陳情書中有以下兩點內容:一、因金湖鎮的零售巿場分成新舊兩地,中間隔一條馬路,行走不便,另舊巿場旁有很多臨時攤販,使得新巿場生意不好,難以生存。二、懇請鎮長、鎮代表會諸位代表幫忙看看能否擇地改建,將新舊巿場合併。
對於擇地改建及合併,呂瑞泰原本表示不可能,後來又改口修正為並不是絕對不可能,但難度很大,只能轉請相關部門研究參考。
陳情當天,參與陳情者提到公有巿場是否會無預警被拆除改建為其他用途的建築,這讓鎮代會主席呂瑞泰和金湖鎮長蔡西湖覺得這一議題是「空穴來風」,成了討論的焦點。呂瑞泰在代表會中及會前數度轉請鎮長蔡西湖要找時間到巿場向攤商們澄清謠言。
陳情行動變成新聞事件時,原有議題在版面有限的情況下則被刪節處理,因此陳振福希望自治會及外界能看到陳情的內容,並希望「擇地改建,將新舊市場合併」的訴求能夠實現。
他表示,擇地改建的擇地,可以視為新有市場原地擴大,因為新巿地周遭還有空地。
新市公有零售市場在中正堂戲院夷平為停車場之後又重新改建;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包,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完工。九十六年六月六日成立自治會。
巿場的基地面積是五千一百一十平方公尺;市場面積為二千零六十二點五平方公尺。市場內規劃了固定攤位八十八個,包括:果菜類、禽畜肉類、水產類、百貨類、倉儲區等;另有臨時攤位二十四個;此外還有三十二個汽車位、二十九個機車位。每個固定攤位的面積是四點五公尺乘三公尺;每個臨時攤位的面積是一點六公尺乘以一點六公尺。
自公有巿場開始營運之後,與民營的舊巿場分隔;但舊巿場的臨時攤販問題一直是個敏感、難解,甚至是相關單位不願踫觸或面對的棘手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