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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黃武次余騰芳抵金巡察李縣長為民請命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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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委黃武次、余騰芳昨抵金展開視察行程,並拜會李縣長:雙方研商如何解決金門土地問題。(翁碧蓮攝)

監委黃武次、余騰芳昨抵金展開視察行程,並拜會李縣長:雙方研商如何解決金門土地問題。(翁碧蓮攝)

監察院102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13組第一次巡察金門縣,巡察委員黃武次、余騰芳昨抵縣府拜會;縣長李沃士為民請命,期待中央修法能因地制宜,落實還地於民的美意與政策,為金門土地問題解套,也讓金門鄉親感受中央的誠意。
李縣長向兩位監委報告時指出,歷年來土地的問題一直是民眾向監委陳情最大樁,經縣府及各界積極爭取努力之下,由八十三年安輔條例至八十九年制訂公布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皆為土地問題尋求解套,期待還地於民。
有關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三規定,金馬兩縣於雷區排除後公告日起五年內,已登記為公有可以申請讓售,但明文規定有三款排除,其中最受爭議莫過於「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以金門現況海岸大都列為國家公園範圍內,換言之,民眾無法向管理機構申請讓售。
李縣長表示,中央立法美中不足,這三排除條款致使民眾無法申請讓售,導致權益受損,結果最倒楣是縣府一直被挨罵;他強烈主張,所有權與使用權應予分開,縣府目前也已擬定法律修正建議案,呈報給內政部核辦,可望儘速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公布實施。
對金門土地問題無法解套的議題,監委余騰芳建議比照地震、颱風或水災,成立「特別條例」以解決金門土地案件,特別條例優於一般法。監委黃武次也表示,修法不宜留尾巴,建議研提建議草案送立法院修法,至於草案可依地方特性研擬。
李縣長也說明,金門公部門依法行政,立法院內政委員來金視察時,也提議作適度法令修正;他認為,中央若為金馬澎成立專門法,根本不會影響台灣本島,也有利解決離島過去歷史留下來的疑難雜症問題,也符合地方鄉親最大期待。
軍管時期,金門早年土地可以說是相當零碎;李縣長提及在公共建設土地使用,公有地中常存有一小塊私有地,只要涉及私有地部份,雖然公部門有徵收、徵購及價購三方式,仍希望透過修法,讓土地可用巿價合理價購,俾利縣府推動公共建設土地的完整性。
兩位監委除了解縣政概況外,對金門宗教文化也感到興趣,另也參訪各景點及進行軍方拜會行程。今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將假縣府受理民眾陳情,隨行有巡察秘書江明潔、陳一杰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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