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檢疫農畜產品切莫攜入境
中秋佳節將至,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提醒,根據相關規定,含肉月餅、肉乾、生鮮蔬菜、水果、活體動物等動植物產品屬于禁止攜帶或未經檢疫核可不得入境的農畜產品,請旅客切莫攜帶入境。
金門檢疫站指出,旅客若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請依規定申報檢疫。未主動申報者,若經查獲攜帶動植物違禁品,除了沒入銷燬外,併科新臺幣三仟以上、一萬伍仟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恐將移送法辦。
檢疫站同時呼籲,民眾自金門返台時,切勿攜帶違法走私的大陸農畜產品。攜帶或運送犬貓進出金門之民眾,應檢附有效的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及寵物登記證明向檢疫站櫃臺申請檢查。
若為攜帶或寄運金門地區所產熟製之豬肉、牛肉、羊肉等之肉類產品者,請依「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辦理檢查。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金門檢疫站,電話:(○八二)三七五五七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