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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城隍升格為國家級民俗活動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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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四月十二迎城隍活動,通過文化部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活動。
(文化局提供)

金門四月十二迎城隍活動,通過文化部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活動。 (文化局提供)

「迎城隍」正式成為指定國家無形文資,金門縣文化局依據文資法登錄六項文化資產,其中之一的「四月十二迎城隍」,經文化部於今年九月六日召開「民俗及有關文物審議委員會」的審議重要民俗會議中,通過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活動,同時正名為「金門迎城隍」。文化局指出,待文化部辦理公告後,將於明年祭典期間擇期頒發指定證書。
文化局表示,目前經地方政府登錄的民俗文化資產共有一百項(尚有五件地方已登錄,文化部未備查),而在「迎城隍」審查通過前,國家指定的重要民俗僅有十項,這些民俗分別為:一、雞籠中元祭;二、西港刈香;三、東港迎王平安祭典;四、白沙屯媽祖進香;五、大甲媽祖遶境進香;六、北港朝天宮迎媽祖;七、口湖牽水車藏〈狀〉;八、鄒族戰祭(mayasvi);九、東山碧軒寺迎佛祖暨遶境;十、花蓮縣豐濱鄉Makotaay(港口)部落阿美族ilisin豐年祭。
文化局指出,「四月十二迎城隍」在未指定為重要民俗前,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保存團體為「金門浯島城隍廟管理委員會」。若經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活動,代表其歷史性、特殊性具國家級位階,故主管機關提升為文化部。但文化部方面仍會依文資法精神,充分尊重民間自主性,不會干預活動儀式進行相關事宜,並鼓勵維護保存工作。
文化局說,社會變遷帶來文化的衝擊,改變了地方居民生活作息,然在金門傳統禮儀規範仍受到歲時節慶支配。在金門地區,現存的許多民俗節慶活動,是一筆可觀的文資財富,故而「金門迎城隍」經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活動,無疑對金門地區有悠久歷史的珍貴傳統文化資產塑造典範,讓金門居民保留傳統的民俗文化並流傳給後世,也使民眾繼續傳承先民智慧與維護道統,同時也讓獨一無二的「活的閩南文化」讓世界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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