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部分條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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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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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於日前召開的部務會報通過「戶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增訂戶口名簿查驗規定、明定戶籍資料範圍及戶口名簿應登載之資料等規定,以強化戶口名簿公信力及周延戶籍資料管理。
根據內政部表示,為強化戶口名簿公信力,本次修正「戶籍法」增訂戶口名簿查驗之規定,內政部將於明(103)年二月五日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戶口名簿查驗系統,供各界查驗請領紀錄。
未來民眾於戶口名簿查驗系統查詢時,必須輸入「戶長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號」、「流水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戶口名簿請領日期」等五項條件,亦得以條碼掃描器讀取,以利查驗作業。查驗結果僅顯示是否與檔存戶籍資料相符,不揭露任何個人戶籍資料。
此外,為周延戶籍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本次除修正明定戶籍資料之範圍外,也明定戶口名簿應登載同一戶長戶內之現戶戶籍資料。未來具體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將與現戶戶籍謄本相同,可供民眾提憑至需求機關使用,作為戶籍資料證明文件,無須再前往戶政事務所請領戶籍謄本,可取代現戶之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