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救生員檢定10/5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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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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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將舉辦教育部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檢定第十六期。
根據理事長張培廉發布的訊息:檢定名額共三十名。檢定時間為中華民國102年10月5日(週六)09:00至18:00。地點在金門縣金湖鎮金門高職游泳池。
通過游泳池救生員檢定者,將由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報請主管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核發游泳池救生員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
資訊查詢的管道如下︰
一、可登入中華海浪救生總會網頁(http://www.surflifesaving.org.tw/);或從臉書「Taiwan Surf」、「中華海浪救生總會」、「臺灣海浪158」查詢相關資訊。
二、以總會專線—0933-762-698、2876-6170洽詢。
三、洽詢金門專案聯繫人—何國興教練(0932-898-015)。
應檢資格如下︰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
二、持有協會核發之游泳池救生員證書。
三、或持有體委會認可之全國性救生組織所核發有效期限內之游泳池救生員證書。
四、應檢人有下列情事之一,且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依教育部體育署規定,不得發給救生員證︰(一)妨害性自主罪。(二)殺人罪。(三)煙毒罪或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相關罪名。(四)遺棄罪。(五)傷害罪,但其屬過失者,不在此限。如有上述(一)至(五)情況者,請勿報名。
報名應繳交4張2吋大頭照片;繳交協會有效期限內之游泳池救生員證照影本;繳交身分證照影本;繳交檢定規費(檢定費用為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