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市港路段興建住宅明年發包
金門縣政府研擬於金湖鎮市港路區段徵收之抵價地規劃興建「青年住宅」及「只租不售之住宅」土地,經建設處全力爭取,終獲內政部同意該案土地讓售計畫,後續將由工務處加速辦理委託建築細部設計,預計103年8月發包興建,採取租、售雙管齊下,可望平衡、合理化房價,達到縣長李沃士照顧青年及弱勢家庭住宅需求之施政目標。
縣府建設處長翁自保指出,為平抑及促使地區房價合理化,李縣長將照顧青年及弱勢家庭之住宅政策列為施政重點之一,因此特別推動金湖鎮市港路區段徵收之抵價地規劃興建青年住宅及只租不售之住宅,按規定該土地讓售予縣政府,需報行政院專案核准,在縣府建設處及地政局亟力溝通說明爭取,也歷經內政部三次小組會議,終在昨天審議獲同意辦理專案讓售。
該案曾於今年五月二十二日報請內政部核定,但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召開兩次會議,均提出諸多意見,無法順利通過,為爭取徵收審議小組委員之認同,李縣長特別關切並指派地政局局長林德恭及建設處處長翁自保率相關人員參加「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40次會議」。
經地政局林局長及建設處翁處長的充分說明與溝通,終於獲得委員認同,並同意專案讓售本案住宅所需土地,也讓縣長李沃士照顧弱勢平穩地區房價之住宅政策可順利往前推動,縣府感謝中央對地區住宅政策的支持。
翁自保也說明,金湖鎮市港段土地興建住宅案座落市港段80地號等13筆土地,分別位於市港路之東西側,總面積7144.58平方公尺,係位於金湖鎮市港路區段徵收區域內。計畫由縣府編列預算興建住宅,以出售及出租兩種型式提供設籍地區之青年、新生家庭或弱勢民眾使用。他表示,出售之青年住宅原則採售屋不售地,即採設定地上權五十年,類似大陸房地產,只取得房屋所有權五十年;其房屋興建內容為地下一層,地上九層之建築物,一層設置公共設施、開放空間,二~九層為住宅空間,地下一層為停車空間及機電設備空間。
所出售之青年住宅以25坪至30坪(實坪)為主,共114戶住宅空間,銷售價格將以政府興建成本作為售價依據。
至於以出租型式之住宅計興建一棟九樓共98戶,以10坪套房及25坪兩房兩廳、30坪三房兩廳為主,出租價格將以秉持照顧弱勢之優惠價格訂定,原則每月租金於起租5年內不調漲,5年後得檢討依當地鄰近出租市場行情調整,惟應以市場行情之8折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