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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務品質4單位參與縣府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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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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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鼓勵所屬機關單位致力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將擇優推薦5或6個單位參加行政院研考會第六屆「政府服務品質獎」評核,昨再度安排4單位簡報,並由委員提出具體改善意見,期待借由參賽提升服務的附加價值;副縣長吳友欽強調,「政府存在目的、在為民服務」。
縣消防局去年榮獲全國「政府服務品質獎」殊榮。副縣長吳友欽昨主持「102年提升服務品質績效簡報會議」時指出,參與全國評核並非為比賽,真正目的在提升服務品質,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為民服務,他期待公部門有好績效、好創意,共打造優質的行政效能,讓人民有感。
這項簡報會議昨下午二時假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吳副縣長主持,第二場安排簡報包括有工務處、自來水廠;教育處、體育場,各單位主官管均與會,並由委員提出講評及回應。先前已完成簡報有地政局、稅捐處、環保局及文化局等單位。
吳副縣長希望藉由委員講評與指導,作為未來提報單位的簡報內容參考與修正,縣府預定十月底前完成所有單位簡報後,今年十二月中旬擇優進行第二階段審查(撰寫政府服務品質獎)參獎申請書,再透過縣府內部審查後,預定明年1月擇優參加全國評核。
行政院研考會「政府服務品質獎」,分有服務類型為「第一線服務機關」者:應至少有「為民服務現況」、「服務績效」(含單一窗口服務全功能程度、申辦案件流程簡化程度、申辦案件書表減量程度、滿意度調查及民眾不滿意反饋到施政的作為)、「創新加值服務」。
 其二是服務類型為「服務規劃機關」者:應有「參獎個案說明」(個案背景與問題描述)、「解決方法」(含流程整合、資通訊(ICT)服務導入、結合社會資源)、「實際效果」(含內部效益、外部效益、成本合理性)。
 吳副縣長鼓勵公部門積極參與,相互觀摩見賢思齊;同時裁示,所屬二級機關由督導處局辦理初評及推薦機關,所屬機關不足4個者,由督導處局推薦1個機關,所屬機關為4個以上者,由督導處局推薦2個機關。縣府將由七處、五局、二級機關九個,合計廿一個單位應提出簡報。
 行政處指出,簡報評核項目包括服務流程、機關形象及顧客關係、資訊提供及檢索服務、線上服務及電子參與、創新服務情形(有價值的創意服務、創新服務標竿學習效益、組織內部創新機制)等,委員依指標項目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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