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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執行維護傳統建築獲內政部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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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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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內政部營建署查核小組昨抵金進行實地查核,並聽取金門縣政府對於102年度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計畫簡報。(李增汪攝)

針對「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內政部營建署查核小組昨抵金進行實地查核,並聽取金門縣政府對於102年度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計畫簡報。(李增汪攝)

針對「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內政部營建署查核小組昨抵金進行實地查核,並聽取金門縣政府對於102年度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計畫簡報。
查核小組一行由內政部營建署科長廖建順帶隊,成員有委員謝立、林政綱、崔盛家、李立森、蔡厚男。金門縣政府參議李增財率建設處副處長楊文璽、科長商中治等,向查核小組作簡報說明。
林政綱指出,在審計部督考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是希望查核小組能到現場實地了解,也覺得金門在執行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案和進度做得都不錯。
縣府參議李增財強調,在大陸漳州、泉州一帶,傳統閩南建築拆得差不多,金門現存有四千餘棟傳統閩南式及洋樓式建築物,堪稱傳統閩南建築基因庫,能保存一棟是一棟;但因傳統工匠式微,加上不少傳統建築產權複雜,對於這些金門重要文化資產,是鼓勵業主修復和加以活化利用。而縣府也要朝聚落分級規劃、傳統匠師培訓、與國家公園整合等努力。
與會查核小組委員也提出諸多建議,如修復傳統建築朝恢復原貌、將技術面彙整傳承、整合國家公園補助機制、朝完整維持自然村整體傳統建築風貌終極目標努力等。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指出,金門因長期軍事管制,使得地區傳統聚落保持完整,現存有四千餘棟傳統閩南式及洋樓式建築物,為金門獨有的文化資產及觀光的重要特色,極具保存價值,有鑑於此,金門縣政府自民國九十年起制訂自治條例並編列預算,鼓勵民眾針對傳統建築進行修復補助。
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的精神與訂定緣起,係金門縣的傳統閩南建築聚落為金門縣獨有的文化資產及觀光的重要特色,深具保存價值。金門縣政府於九十年二月十二日制定公布「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以鼓勵民眾針對傳統建築進行修復,並於九十三年三月、九十五年七月十一日及101年九月十八日修正公布部分條文。並自九十四年度起提列工作計畫向行政院經建會爭取離島建設基金經費補助,分年度執行「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計畫」。
建設處指出,由民國九十一年一月至102年九月底止,完工案件共四百四十件。而現行補助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二百萬元,補助金額均不得超過實際費用之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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