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沖天炮炸傷案偵破
縣警局金城分局於九月三日晚間,陸續接受民眾報案指稱,從金湖小徑圓環、金城鎮總兵署,有青年騎機車沿途手持沖天炮射向路人,並炸傷民眾。警方獲報後鍥而不捨追查,日昨宣告偵破,並將一名許姓男子,依涉嫌傷害罪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關於該起青年騎車施放沖天炸傷民眾案件,金城分局勤務中心指出,九月三日晚間十時,接獲兩位民眾報案,在金城鎮總兵署前石椅聊天,被青年騎車施放沖天炮傷及手肘及大腿,故到金城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同一天晚間十一時,又有兩位民眾至金城派出所報案,表示開車路經金湖鎮小徑圓環時,遇一群青年騎乘機車手持沖天炮沿路發射,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金城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金湖鎮沿路至金城鎮總兵署前路段監視錄影系統,鎖定四台普通重型機車,及八名青少年,經通知陸續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後,昨宣告偵破。
金湖分局表示,這八名男子約二十出頭因為好玩,於九月三日晚間騎車在金湖鎮閒逛後,再到金城鎮市區閒逛。在總兵署旁「甘仔店」購買沖天炮。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其中一位許姓男子,向總兵署前廣場燃放一支沖天炮,擊中在廣場前聊天的兩位民眾,一群人騎乘機車,並繞行市區對民眾施放沖天炮。經過調查,將許姓男子依涉嫌傷害罪及公共危險罪移送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至於其他人是否有涉及社維法等情事,還在查證中。
金城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的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