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統求償登記至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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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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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代收受理「大統油品」事件團體訴訟,11月30日前登記 請消費者把握最後期限。詳細情形民眾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址為http://www.cpc.ey.gov.tw/)或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洽詢。
針對民眾因購買大統長基食品公司之產品而造成的權益損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協調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9條及第50條之規定提起團體訴訟,並由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受理民眾求償登記。
本縣民眾即日起至102年11月30日止,因本案權益受害之消費者,可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其正反面影本,同時檢具購買證明(如發票或會員購買紀錄)、無發票者需附上油瓶證物,親自洽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應備資料包括填寫「個人資料表」、「請求權讓與書」、「切結書」(有發票正本者免填切結書)提出求償登記(缺其一者台灣消保協會將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屆時縣府彙整後,即移請台灣消保協會進行後續團體訴訟作業。
有關食品安全問題,行政院已組成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請各機關陸續採取各項因應措施,因此,請消費者不要恐慌,如有健康安全的虞慮,亦可於上班時間(早上8點30分至下午6時)撥打衛生福利部專業諮詢專線(02-27878200)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