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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商品標示積極縣府榮獲甲等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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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為促進市售商品正確標示,保障消費者權益,防止標示不實或不合格商品流入市面,避免違規商品衝擊國內產業經營環境及影響消費者權益,積極加強辦理市售商品原產地標示異常之查核作業,並呼籲消費者選購商品時,除考量價格、外型、及實用性外,尚須注意商品需有商品名稱、成份、製造日期,以及製造廠商基本資訊與原產地等標示宣導工作。
 經濟部為鼓勵地方政府商品標示主管單位工作士氣,十一月五日辦理101年度商品業務績效考核績優單位頒獎儀式,由經濟部參事兼中部辦公室主任許茂新主持,金門縣政府榮獲甲等績效單位,期勉加強業務交流以提升查核績效,執行查核作業時,能輔導業者對商品標示法有正確認知,進而對商品為完整標示,並對不合格商品為後續的追蹤處理,進而使社會大眾能有更優質的選購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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