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好康春節家戶配購酒12/31日啟動
縣府昨召開「103年春節家戶購酒研商」會議。(翁碧蓮攝)
金門縣103年春節家戶購酒作業,將自12/31日正式啟動,並持續至明年1/5日陸續在各鄉鎮展開,凡符合資格者可申購1打12瓶1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台幣4800元)。以因應春節期間縣民對金門高粱酒需求,實質嘉惠縣民,共歡度快樂年節。
縣府「103年春節家戶購酒研商」會議,昨上午八時三十分假第一會議室召開,由秘書長盧志輝主持,財政處長黃景舜、金酒公司總經理吳秋穆、縣警局刑大大隊長洪俊義及各鄉鎮公所、各戶政事務所等與會,共同研商相關作業事宜。
縣府秘書長盧志輝在會中首頒發102年度家戶購酒「提酒券」獎勵,102年度各鄉鎮公所及各村里公所提酒券平均使用率達50%,各獎勵0.6L-58度白金龍金門高粱酒1打,受獎有金城鎮、金湖鎮、金寧鄉及烈嶼鄉。以及各鄉鎮22村里公所。
配售對象103年1/31日年滿20歲以上,且設籍本縣滿一年之縣民(於102年1月31日前設籍本縣),每人可配售酒品1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1打(2箱)共計12瓶,每份4800元,每瓶400元,整打銷售不拆解。
春節家戶購酒作業時間排定,金城鎮今年12/30、31日及明年1/1日;金湖鎮12/31及明年1/1、2日;金沙鎮1/1~3日;烈嶼鄉1/2~4日;金寧鄉1/3~5日。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配售1至4日。申購家戶購酒者應依戶籍原屬鄉鎮之申購期程內辦理申購。 但經戶政事務所依法將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者或虛設戶籍者,不符合配售資格。另通緝犯不予配售,但於102年12月3日至103年1月31日依法撤銷通緝犯身分者不在此限。治安顧慮人口須親自至轄區派出所申購。
財政處指出,各單位工作分配,鄉、鎮戶政事務所,以102年12月3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配售日前發現原具配售資格之民眾,已於戶籍作業基準日(102年12月3日)前死亡,而未辦理除戶,也請通知各鄉鎮公所注意避免誤配售。
另如有發現疑似幽靈人口(包含民國95年全面換發身分證,迄今仍未換證者),請將該等人員編造於必須本人親自前往金酒公司寧山庫申購之清冊並於名冊內註記(申購期間與各鄉鎮配售期間相同),避免擾亂家戶購酒作業。
同時提醒若購買酒品之民眾有開立購買憑證之需求,請工作人員先行登記有需求之民眾,再由各鄉鎮公所開立購買憑證。金酒公司配合鄉鎮配售當日起,接受該鄉鎮民眾持提酒單至寧山庫提領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