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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清流園地陳家購回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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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建騰/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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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最早的「八二三砲戰勝利紀念碑」位於南雄營區。陳晚開原盼移除,但後來決定保留,讓地主的產業與戰地歷史建築能夠營造雙贏的局面。(張建騰攝)

金門最早的「八二三砲戰勝利紀念碑」位於南雄營區。陳晚開原盼移除,但後來決定保留,讓地主的產業與戰地歷史建築能夠營造雙贏的局面。(張建騰攝)

戰地政務時期,文康中心紛紛設立的年代,包含「雄獅戲院」在內的「金南文康中心」是建造於民國四十八年,後來被稱為「南雄育樂中心」及「南雄戲院」。戲院大約開了三十年,然後關了二十年,金南營區早已成了廢墟,如今則確定將由原地主的繼承人買回六公頃中包含戲院現址在內的一點三公頃土地;戲院附近的南雄「八二三砲戰勝利紀念碑」則是列入文化資產保存。
「南雄育樂中心」所在地的地名叫做「新莊」,位於「下莊」、「山外」和「太湖」之間,原來是一片面積為八十公畝(大約六公頃)的「清流園地」,為已故山外「員外」陳清流所擁有的「長蘭」農地。
「員外」是山外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自強(國立金門高中退休教師)對陳清流的稱謂;陳清流是山外里現任里長陳晚開的父親。
根據陳自強和陳晚開所述,陳清流的產業包括油房、蔗鋪等,以製造花生油、麻油、蔗糖為業。「清流園地」種植了相關的經濟作物,並蓋有廠房。
民國卅七年,陳清流登記了「清流園地」的八十畝土地;不過,民國四十三年六月重新辦理登記時,「清流園地」已被「第五軍」營建成了部隊營房及操場。
民國三十七年九月十五日,陳清流進行不動產登記所繳納的「征費」(聲請費)是國幣三萬三千元;後來被強制價購的金額則是四萬元。從此,陳家農場成了軍營。在「清流園地」構工期間,第五軍的軍長是薛綜述(四十一年到四十三年)。
民國四十四年,政府要在現在的新巿里興建商店街,陳清流位在當地的房屋又要被公家征用;金門縣政府乃於民國四十四年三月十一日行文給福建省政府,轉呈「金湖鄉山外村」(金湖鎮山外里)居民陳清流的陳情,原有的「長蘭農地」已由第五軍征用·且尚未獲得補售地價(農場賠款),損失甚大;如果再將新巿區土地征用,一家大小的生活將陷入困境。後來,陳家在新巿的房地產終於獲得免征。
陳清流育有七子,前三子(老大可筆又名可必、老二可勇、老三可儲)是養子;六十八歲才生下嫡長子(老四可毅又名可藝),七十歲才生下陳晚開(老五,又名可開,下有老六偉南又名可南、老七正直又名可直)。老大娶的是陳家的童養媳;次子是黃埔軍校第十七期,曾在已故孫立人將軍麾下;老三的親生母親要去南洋尋夫時,把孩子留給陳清流代為撫養。
民國四十七年,陳清流於過世前預立遺囑,把名下產業公平分配給七子,希望「子子孫孫永無爭權奪利外揚家醜之嫌」。
據陳自強表示,陳清流員外有一個了不起的作法,那就是房產的部分大多由七子共有,但田地和動產則均分為四份,養子三人每人各得一份,嫡出四人共分一份—這在常人可能是做不到的。
「清流園地」被征用已經有將近六十年的時間;自民國九十一年起,陳晚開兄弟及其他繼承人,開始向政府申辦購回被強制征購的「長蘭農地」—也就是已經變成了「南雄育樂中心」廢墟的「清流園地」,終於在上週五(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如願。
不過,「清流園地」原面積約六公頃,陳晚開與兄、嫂(清流第二代)及第三代、第四代共三、四十個繼承人,只能購回其中的一點三公頃,其餘仍為軍事用地;另外,陳家還把「八二三砲戰勝利紀念碑」所在的七百平方公尺土地提供出來,由金門縣文化局規劃為公園。
「南雄育樂中心」營區中的「八二三砲戰勝利紀念碑」是全金門第一座「八二三砲戰勝利紀念碑」,陳晚開原本希望政府把它移到八二三紀念館,後來則同意保留。
南雄戲院目前已是破損不堪,牆壁及屋頂的鋼筋裸露,五百張木椅大多已經腐朽;陳晚開認為這是勢必拆除的危屋;若想要見證金門戰地文化,有金東戲院、擎天廳等戲院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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