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假結婚台男移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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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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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十四年、男子自首認罪!現籍苗栗的王姓男子於民國八十八年時,因為年紀輕且失業無助,一時誤信朋友之詞,與大陸遼寧省譚姓女子辦理假結婚,未料譚女涉及賣淫遭驅逐出境,王男於今年新婚並在本月十日入境金門,向移民署國境大隊坦承假姞婚一事、自首認罪,遭國境大隊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門國境隊表示,王男坦承在民國八十八年時因誤信朋友之言,謊稱辦理假結婚後不但可到大陸免費旅遊一星期,還能每月領到三萬元的酬庸,當時他經濟困頓、生活狀況不佳,於是答應結假婚一事,與大陸遼寧籍的譚姓女子結為連理,未料,譚女入境後,他只拿到開始兩個月共六萬元酬庸之後,該友人即消失得無蹤影。
後來,他因與譚女根本無同居事實,遲至民國九十三年到法院欲辦理離婚手續時才知道譚女已於民國九十年因賣淫被警方查獲而遭強制遣送出境。今年,王男又與另一大陸女子結婚,於本月十日在金門水頭入境面談時,懊悔當年的年少無知,而向面談官坦承曾假結婚的陳年往事,未來自己一定要好好珍惜這段新的姻緣。
王男於面談中自首曾經假結婚,移民署面談官依法另案偵辦,並調閱前一次婚姻中的各項資料,縱使已逾十四年仍有案可稽,並於偵訊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移民署呼籲,國人如與大陸配偶結婚,於入境時均須經過縝密的面談機制審查,不肖人士已無機可乘。倘若僥倖過關,縱已過十四年終將難逃自己良心的譴責、懊悔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