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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新村申購縣府協調保護個資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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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目前正在辦理中和金門新村受理登記申請作業,有關民眾對於個資疑慮問題,縣府特別提出說明,並決定申請時免附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書,如已有民眾已檢附聲明書者,縣府將在收到聲明書時加蓋「作廢」字樣;同時縣府也會依契約約定嚴格要求廠商除執行本案法定職務必要之範圍內,不得為其他不當之使用,以確保鄉親的個資。
縣府表示,本縣中和金門新村住宅出售作業係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委託溱基創意行銷有限公司辦理,承商亦依縣府「辦理中和五眷村不動產出售作業要點」規定辦理。有關承購人提出之申請書件(身分證影本及戶籍謄本正本),先由承商依縣府前揭作業要點規定按承購人申請順序進行資格及檢附文件之初審作業,並建立抽籤序號名冊後,全部承購人申請書件再移交由縣府財政處進行複審資格確認。
縣府指出,本案係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辦裡第一階段人工抽籤作業,依公告合格之承購人抽籤序號中,抽出正取183組、備取117組,共計300組序號,並建立中籤承購人正取、備取名冊。其餘未中籤者於履約期間結束後,將要求承商刪除其所建立之承購人電腦檔案等個人資料。
縣府強調,依本府與承商「委託辦理金門新村住宅出售作業勞務採購案」第十八條第一項約定:廠商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除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經當事人書面同意或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者,不得對於本案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縣府依契約約定嚴格要求廠商除執行本案法定職務必要之範圍內(寄發通知單或通知補件),不得為其他不當之使用。
縣府也將於承購人提送申請書時已附之「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書」加蓋「作廢」字樣,並同時上網公告修正後之承購申請書及尚未提出申請之民眾免檢附「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書」,以消除民眾針對個資外洩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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