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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過量菸酒通關明年開罰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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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度攜帶過量菸酒通關將開罰!高雄關金門辦事處表示,有鑑於旅客入出境經常發生攜帶過量菸酒的狀況,關務署於明年度將正式開罰,凡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應處罰鍰並沒入,請地區旅客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該處表示,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目前入境旅客(年滿二十歲者)攜帶菸、酒之免稅數量酒類一公升、捲菸二百支,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一磅,旅客入境攜帶菸、酒超逾上表免稅數量,均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由紅線(應申報)檯通關。
 另據同辦法第4條規定,目前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菸、酒同意可辦理繳稅放行之數量為酒類五公升、捲菸五條(一○○○支),或雪茄一二五支,或菸絲五磅,該處特別呼籲旅客入境攜帶菸酒超過上表稅放數量,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或財政部同意文件,方許進口;否則應依關稅法第96條規定,限期辦理退運或聲明放棄。
 未來,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應處罰鍰並沒入。裁罰基準為捲菸一條五百元、菸絲一磅三千元、雪茄二十五支四千元、酒品一公升二千元。該處呼籲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進入國境攜帶菸酒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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