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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103年除役年齡公告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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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經公告各階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服役限齡計算至102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自103年一月一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根據後備指揮部表示,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公告,各階除役年齡及出生年次分別是二級上將為七十歲、民國三十二年出生;中將為六十五歲、民國三十七年出生;少將為六十歲、民國四十二年出生;上、中、少校及士官長為五十八歲、民國四十四年出生;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為五十歲、民國五十二年出生;志願役士兵為四十五歲、民國五十七年出生;義務役士兵、補充兵為三十六歲、民國六十六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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