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推動自立少年生活適應協助計畫元旦上路
金門縣政府推動「自立少年生活適應協助計畫」,自103年1月1日起上路,藉由社工提供個案管理服務,以陪伴、協助及支持弱勢少年得以穩定生活、持續就學或就業,且提供少年基本經濟需求之扶助,提升其生活穩定性及自立生活能力,使其建立良好的自我能力及社會關係。
縣府指出,為使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中結束安置或家庭功能不彰致無法返家,必需面對自立生活種種艱難挑戰的少年,能順利自立生活,推動「自立少年生活適應協助計畫」,使安置之少年得以習得自立生活所需之生活技能,並協助其心理調適,強化少年個人生活能力,提供少年就業就學機會,降低少年個人生活風險。
扶助對象為:設籍本縣,國中畢業或年滿15歲以上~20歲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少年:
(一)曾安置於家外安置體系者,其結束安置後回歸家庭或社區生活,因家庭失功能致無法取得適當資源與支持,必須在外獨立生活者。
(二)社區弱勢少年,因原生家庭失功能或遭父母遺棄之少年致使其須離開原生家庭在外自立生活者(此服務對象需經縣府社工評估與轉介並開案之少年)。
補助項目為:生活扶助金、房租補助金、房租押金、教育補助金、心理輔導補助金升學或證照補助金、求職交通費補助等項目,本計畫聯絡窗口為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家庭福利服務中心,連絡電話:082-337337。
至於,基本工資調整、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用及以工代賑救助金調整案,縣府配合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資調整案,每小時基本工資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調整到新台幣115元,每月基本工資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到1萬9273元。
另公告福建省103年度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最低收活費為新台幣9,769(14,654)元、動產每戶(4口內)以40萬(60萬)為限、第5口起每增加1口家10萬(15萬),不動產維持250萬(375萬),且自103年1月1日起以工代賑每人每日救助金亦由原本新台幣824元調整自85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