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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追撞公車騎士連夜送辦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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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層出不窮,輕則車損人傷,重則家毀人亡,造成一生無法彌補的遺憾。離島的小金門在12月30日晚上發生一起機車酒駕追撞公車的交通事故,機車騎士雖車輛全毀,所幸送醫後,檢查只有臉部輕微擦傷,警方將林姓駕駛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烈嶼分駐所指出,居住小金門的林姓民眾,12月30日下午前往大金門相繼在朋友處飲酒同歡,於晚間19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因天色昏暗且不勝酒力,在小金門東林街追撞正讓民眾下車的公車,造成公車上乘客虛驚一場,林姓騎士隨即送往衛生福利部烈嶼分院救治,所幸只有臉部輕微擦傷並無大礙,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林姓騎士酒測值高達0.92MG/L、公車司機酒測值則為○。金城分局自大金門派員協助調查後,協調海巡署金門岸巡總隊派船運送,連夜將林姓機車騎士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城分局表示,酒駕降低標準及加重罰則新規定自今(102)年6月13日起開始實施,除刑法第185條之3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並下修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且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的刑罰,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刑度也配合加重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也降低酒駕標準為每公升0.15毫克。歲末年終將屆,尾牙聚餐增多,鄭重呼籲全體汽、機車駕駛人重視法令,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後落實「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珍惜自己的生命,更關懷他人的安全,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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