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新村申購縣府澄清疑慮
有關民眾對「中和金門新村申購作業方式」的疑慮,金門縣政府財政處昨提出澄清說明,避免鄉親誤解。
縣府財政處指出,本案中和金門新村住宅出售作業委託溱基創意行銷有限公司辦理,業已於102年12月16日公告,102年12月20日開始受理申請登記至103年01月20日止。
針對民眾對中和金門新村台北服務中心提供牛皮紙袋收取費用,承商係基於服務鄉親,讓忘記攜帶的民眾方便,避免白跑一趟。該項服務也受到許多鄉親的支持。
金門新村網站公告亦有紅色字體清楚提醒「請將應備資料詳細檢查清楚後,放入『大牛皮紙袋』中,再送件」。是以仍造成民眾抱怨、質疑,未來服務中心將不再提供此項服務,請民眾需備妥文件後送件。
有關「金門新村承購申請書」部分,於申請人填妥個人基本資料、勾選承購資格及檢附文件後,並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申請人暨立切結書人處「簽章」,該處簽章係簽名或蓋章擇一即可,若能同時簽名加蓋章更完備。
本案其申購資格為具有下列各款之一條件:1.於金門新村不動產處分公告當日止,年滿20歲,應於中華民國81年11月7日(戰地政務終止之日)前設籍金門縣者。2.於金門新村不動產處分公告當日止,年滿20歲,其父母之一方於中華民國81年11月7日(戰地政務終止之日)前,設籍金門縣滿10年以上者。
財政處特別提醒,申請戶籍謄本時,請告知戶政人員申請近三個月內「民國81年11月7日以前的戶籍資料」,以利審查作業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