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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室內空品管理預告金門八處適用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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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署預告第一批適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範的場所名單,金門縣計有金門大學(大專院校)、金門縣文化局圖書館(圖書館)、金門縣大同之家(社會福利機構)、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金門縣服務站(政府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業務組第三辦公室(政府機關)、勞工保險局金門辦事處(政府機關)、金門縣政府(政府機關)及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政府機關)等八處。
 環保局局長楊世宏表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管制的空氣污染物共計九項,包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細懸浮微粒等,第一批公告場所以公眾使用的公立及大型場所、民眾聚集量及進出量大者為主,另針對老人、學生等敏感族群活動的場所,優先篩選納入管理。
 根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公告場所,應於公告後一年內設置專責人員至少一人,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執行管理維護。而專責人員應符合規定之資格,並經由環保署或其委託之機關(構)訓練取得合格證書,前述八處公告場所應派員參訓,而其他場所可視情況評估是否參加。
 目前市面上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種類繁多,環保局也提醒場所勿先行購買安裝,應俟環保署依場所類型指定公布管制後,再進行設置。環保局呼籲公共場所應先檢視場所內通風換氣量,裝修時選用綠建材,由源頭管理甲醛、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污染物。
 環保局表示,首批符合公告之場所,未來於公告輔導期內(六個月),如有二氧化碳巡檢、維護管理計畫訂定等問題,均可協助輔導,以因應法令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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