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增航空運能縣府將賡續獎助包機
為增加台金航線運能,提供多元運輸管道,金門縣政府延續102年度模式,持續推出旅行社租包機獎助辦法,讓旅行社租包機載運旅遊團體往返台金兩地,如此釋出的定期班機空位,讓鄉親可以更順利地訂位與搭乘。
縣府觀光處指出,依「金門縣政府103年度獎助旅行社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旅行實施要點」規定,凡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所屬會員之旅行社,皆可向公會提出申請,透過公會媒合各旅行社團體搭乘日期,提高租包機旅客搭載率,進而提高單航次獎助比例,特別注意的是旅行社租包機招攬旅客來金旅遊須停留住宿一夜,春節期間(103年1月29、30、31日,2月3、4、5、6日),同一行程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捌百元為限;常態性(即非春節期限),同一行程每人最高獎助搭乘旅行社包機費用新臺幣伍佰元,歡迎旅行業者善加利用。
金門縣政府103年度獎助旅行社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旅行實施要點,目的係縣府為鼓勵旅行社包機擴增航空運能,爭取旅客來金門旅遊,拓展金門地區觀光市場,特訂定獎助實施要點。
實施期間,自即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視經費核定情形辦理)。
獎助對象:指營業處所位於金門,且為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所屬會員,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之旅行社。
獎助旅行社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旅行實施要點所稱包機招攬旅客來金門定義如下:係指由旅行社向航空公司租包非定期航班飛機載運旅遊團體來金門旅遊,且須在金門地區停留住宿一夜以上者。
獎助項目及標準:春節期間(103年1月29、30、31日,2月3、4、5、6日):同一行程每人最高獎助搭乘旅行社包機費用新臺幣捌佰元。常態性(非春節期間):同一行程每人最高獎助搭乘旅行社包機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旅行社應於預定包機招攬旅客來金旅遊前,先向公會提出旅遊團體人數、預定來金旅遊日期等需求,由公會協調各旅行社旅遊團體包機航班以增加載客率,經公會審核後於旅遊團體來金前一個星期函轉下列文件向縣府申請獎助(依申請順序核定):一、獎助申請表。二、旅行社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三、旅行社登記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旅遊團體行程安排(含住宿安排)說明文件。五、預計來金門之旅遊團體名冊(含姓名、國籍、身分證字號、護照或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號碼、出生年月日等資料)。
審查作業程序:公會於旅遊團體來金前一個星期函轉旅行社申請之文件,由縣府視個別情形採書面或召開會議審查之。審查結果,由縣府復知公會及旅行社知照。旅行社未能於預定抵達日抵達、或更改住宿地點時,均應以書面向縣府說明理由,經縣府認可者維持獎助,未經縣府認可者取消獎助;如逾預定抵達日未抵達且未以書面向縣府說明理由者,視為放棄獎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