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金酒廈門公司打假官司勝訴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綜合報導。
點閱率:519

金酒廈門公司打假不遺餘力;前年廈門馬拉松賽的指定用酒,出現仿冒的假金門高粱酒,金酒廈門公司控告廈門無為堂商貿公司侵害商標專用權,24日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金酒廈門公司勝訴,無為堂必須賠償金酒廈門公司經濟損失6萬元人民幣。
涉嫌仿冒的施姓台商去年3月被金門縣警察局拘提,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金酒公司指出,廈門市前年舉辦國際馬拉松比賽,未料在廈門市政府的官宴上,發現有「馬吳就職紀念酒」,事後金酒公司向廈門、金門警方報案,金門縣長李沃士也在治安會報中下令全力偵辦,廈門有關方面也承諾全力配合追查工作。
金門警方派員赴廈調查,在福建省情資支持下,鎖定台商施常為自2011年9月起向廈門市湖裡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設「廈門無為堂商貿有限公司」及在台中市申設「無為堂國際興業有限公司」,並虛設戶籍和經銷處於金門伯玉路後,先在網絡上擷取馬英九、吳敦義兩人肖像及「金門高粱酒」字樣複印,再委托廈門市「民興酒廠」、「蘇店酒廠」生產和灌裝。
據廈門市工商局資料顯示,「無為堂」先後生產仿冒酒包括0.6公升裝「58度金門八六八高粱酒」、「台灣金門38度台金雙龍高粱酒」、「金門金廈38度高粱酒」、「台灣金門53度八六八高粱酒」、「金門七六七高粱酒」、「紅高粱金門高粱酒」、「2012 520馬吳就職紀念酒」等7種假酒,並在酒標簽紙上印有「雙龍」圖示和「金門高粱酒」字樣,魚目混珠上市銷售。
金酒廈門公司因此在去年7月控告廈門無為堂商貿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宣判,認定金酒公司註冊和使用的「金門高粱酒」,經認定為馳名商標,被告所販售的酒品,在酒瓶包裝盒突出位置上,均標示有「金門高粱酒」字樣,被告未經許可,擅自銷售標注有金門高粱酒,足以誤導相關公眾,使其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為與原告註冊商標的商品具有特定的聯係,判決構成侵犯註冊商標權,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本案可上訴福建高級人民法院。
【未成年請勿飲酒】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