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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來金觀光縣府說明政策現況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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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開放陸客自由行(個人遊)2年多,增長快速。有關大陸朋友來金門團體、自由行政策現況,金門縣政府觀光處特別提出說明,希望增加陸客來金門旅遊人數,提升金門觀光產業發展。
一、陸客自由行分類:
(一)來台自由行:停留地點包含台澎金馬,法規依據:依「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試辦城市:北京、上海、廈門、天津、重慶、濟南、南京、杭州、福州、廣州、西安、成都、深圳(2013年6月28日第一階段先開放瀋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及青島等6個城市;於2013年8月28日第二階段再開放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及泉州等7個城市)合計26城市。
每日配額:500人。申請資格:(1)年滿20歲以上、且有相當新台幣20萬元以上存款或持有銀行核發金卡或年工資所得相當新台幣50萬元以上。申請人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得隨同本人來台。(2)年滿18歲之學生。
保證制度:(1)緊急聯絡人為保證人,且必須是親屬;(2)台灣接待旅行社為另一保證人。除自由行外亦可組團來台。以團體來台應由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旅行業代申請,向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並由旅行業負責人擔任保證人。申請自由行(個人遊),經由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旅行業代申請,向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並由旅行業負責人任保證人。
(二)來金自由行:停留地點金門(馬、澎),法規依據:「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試辦城市:暫為福建地區居民。3.每日配額:無。申請資格:無限制。保證制度:無。屬個人旅遊,應另備最低投保金額新台幣200萬元之旅遊相關保險證明文件及註明大陸地區緊急聯絡人之行程表,向服務站申請進入金門(馬、澎)並由負責人擔任保證人。除自由行外亦可組團來台。
(三)來廈暫住人員赴金門二日遊,法規依據:「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試辦城市:非福建省內居民,計畫在廈門暫住一個月之人員。每日配額:我方無限制,大陸自限每日500人。申請資格:無限制。保證制度:無。停留地點為金門。必須為團進團出、且目前大陸單方限制為來金門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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