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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所開春攝影賽後天截止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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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縣林務所主辦的「一○三年開春攝影比賽」,收件日期將於本(二)月十四日截止,林務所歡迎所有的愛好攝影,且熱愛樹木之美的民眾,用鏡頭詮釋、感受金門地區綠廊、老樹之美。對於參賽之相關疑問,可洽詢林務所造林課,呂先生,電話:(082)352846轉14;或上林務所網站(http://forestry.kinmen.gov.tw/)查詢。
這項攝影比賽是由金門縣林務所主辦,參賽者資格為:凡國內外喜愛自然攝影之人士,均可投稿參加。攝影內容則以「金門縣全縣綠廊及老樹」為攝影主題之作品,皆可送件參賽。該比賽之首獎,將可獲得獎盃以及新台幣一萬元之獎勵。
林務所表示,收件日期至本周五(二月十四日)為止,請民眾把握最後機會。參賽者可以親送、或寄至金門縣林務所造林課(地址: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信封並請加註明「一○三年開春攝影比賽」之字樣。
參賽者之作品,每人最多送件十張,且獲得前三名者,每人限得一獎。報名之文件,須有報名表及參賽作品,須確實填寫報名表及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黏貼於每張作品的背面。主辦單位提醒,若因未標清楚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投稿之作品,「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皆可,並請沖洗成六乘八吋之照片,繳交掃描為一千三百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EG檔。且投稿作品,須單張不連作、不得裝裱、彩繪、格放、加色、劃線、抄襲、拷貝、疊片、電腦合成與修改,並未經公開刊登發表,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肖像權、人格權、隱私權之情事。
對於得獎作品,林務所提醒,經查證為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及司法訴訟,一律由當事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公開、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該比賽將經聘評審評比後,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縣政及該所網站公布,同時配合三月植樹節活動,現場頒獎。

  • 金城分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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