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酒駕元宵起定期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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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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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去(一○二)年度計取締酒後駕車違規二二八件,而因酒後駕車而肇事之件數四十件,均較前年度減少,但疑因酒駕肇事而死亡的案件計有二件二人,為遏制酒後駕車重大違規行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縣警局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本(二)月份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二十二日展開全國性同步大執法,並編排勤務在地區重要路段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彰顯該局針對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案件之取締工作絕不手軟,局長蔡耀坤並呼籲地區民眾勿酒後駕車,以維行車安全。
在縣警局加強防制及取締酒後駕車之下,酒駕違規及酒駕肇事件數已見減少,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一○二年度取締到之酒後駕車計二二八件,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二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一二一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五十三點○七,均較一○一年度違規之三一一件、移送法辦之一二○件減少,在疑似酒駕肇事案件方面一○二年度計四十件,亦較一○一年度肇事之四十八件減少八件,而在死亡人數方面減少一件一人。
從數據顯示,地區酒駕違規件數及酒駕肇事案件,因處罰條例的修正及警方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勤務而有所減少,仍有部分駕駛人抱持僥倖心態,於酒後執意駕車,而發生重大死傷之悲劇;為了持續遏阻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發生,縣警局將持續加強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十四日、二十二日及二十七日,每日下午六時起至翌日上午四時止,律定各分局及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酒測勤務,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工作,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酒後駕車害己害人,縣警局局長蔡耀坤呼籲地區駕駛人要有「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等交通安全觀念,除了可免於受罰外,也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