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報廢落日條款延至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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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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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老舊機車落日條款 延長至2月底前報廢免繳燃料費。
依據監理站統計結果,地區高齡老舊機車符合切結報廢,目前尚有2252位車主尚未辦理;環保局指出,針對金門縣未定檢機車切結報廢事宜,去年縣長李沃士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爭取延長時程,使得機車切結報廢時間得延期至103年2月28日止,符合資格者免補繳燃料稅;若屆時未辦理切結報廢者,監理單位將於103年3月1日起正式通知車主繳納燃料稅款,請符合切結報廢的車主把握時程儘速辦理。
環保局長楊世宏說,此次道安會報中,縣長李沃士特別指示環保局協助地區鄉親辦理切結報廢,金門鄉親有的因工作忙碌無暇處理廢車、或因時空背景因素如機車遺失不知去向、或旅居台灣人車分離,導致機車衍生可能被違法利用,不僅造成民眾權益受損及環境污染,也會被催繳燃料費。而此次交通部針對高齡老舊機車符合切結報廢資格者提供報廢管道,提醒符合申請資格者車主務必於本(2)月底前向監理機關完成報廢登記,請鄉親們廣為宣傳,倘若有任何切結報廢疑問,請洽金門監理站,電話為082-332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