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主任儲訓甄選21日報名
金門縣103年度國民中小學現任及候用主任儲訓,將錄取國中現任及候用各5名、國小現任及候用各9名。自2月21日受理報名,符合甄選資格有意參加甄選者,請檢同相關證件向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一律不受理通訊報名。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依據「國民教育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辦理國民中小學現任及候用主任儲訓,目的係為落實主任儲備制度,期能使金門縣主任具備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具有優異教育專業素養及卓越領導才能之教育人員。
甄選資格:國中主任: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滿五年,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參加國民中學主任甄選;其兼任人事、主計或代理主任者,比照具有組長資格之規定計算:曾任組長二年或導師三年以上。曾任組長一年導師二年以上。曾調用或支援教育行政機關及所屬機構服務二年導師二年以上,以上成績優良。
規定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離島、特殊或偏遠地區滿三年,其間曾任組長一年或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得參加該地區國民中學主任甄選。具上列資格外,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
國小主任: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滿五年,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參加國民小學主任甄選;其兼任人事、主計或代理主任者,比照具有組長資格之規定計算:曾任組長二年或導師三年以上。曾任組長一年導師二年以上。曾調用或支援教育行政機關及所屬機構服務二年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
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離島、特殊或偏遠地區滿三年,其間曾任組長一年或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得參加該地區國民小學主任甄選。具上列資格外,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
縣府教育處表示, 報名時間,103年2月21日(上班時間08:00-17:30)於縣府教育處收件。報名時須繳交甄選儲訓資績積分審查表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乙份(經學校人事單位加蓋核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員職章)。積分審查之分數以當天送審資料為準,不得事後補件。
儲訓時間地點,國中:為103年3月17日至4月25日(配合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訂時程辦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國小:為103年6月15日至7月25日(配合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訂時程辦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
縣府教育處也表示,錄取人員經儲訓成績合格者,即完成主任儲訓資格,並得以參加本縣儲備候用校長甄選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