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自修學力鑑定3/23考試
金門縣103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訂於103年三月二十三日考試,報名到昨(十七)日截止。
這項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之學力的鑑定考試,應考資格為年滿十四歲(民國89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而年滿十七歲(民國86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至於考試日期訂於103年三月二十三日,在金城國中舉行,試場座次表於考試前一日公佈於金城國中公佈欄。有關考試科目及時間,則為103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三時五十分止(國小畢業程度考到下午二時二十分止)。國中畢業程度第一至第五節依序考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國小畢業程度第一至第四節依序考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