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圖書券特約店簽約延至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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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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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原公告截至103年2月12日止,受理營業地點設於本縣之合法圖書(文具)公司或商號登記,並簽約為本縣交通圖書券特約商店。惟因公告期間適逢農曆年假期間,特展延受理登記、簽約期限至103年2月21日上班時間止,縣府建設處籲請符合登記資格之廠商儘速登記,以免錯失權益。
縣府為落實照顧學生政策,實質嘉惠學子,並確保學生選擇更加多元、嘉惠更多地區商家;有關約定內容為依規定持有本縣一百零三年度學生交通圖書券之學生購買圖書、文具之價款補貼,詳情可逕上縣府建設處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參閱相關訊息(網址: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F/index.aspx?frame=19)。
受理登記、簽約點為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工商科(電話:082│326204),請檢附商號及負責人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逕自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縣府特別提醒,交通圖書券非本人使用無效,不得轉讓、兌換現金及找零,簽約之特約商店僅得提供購買圖書、文具之服務,不得與其他各類抵用券同時使用,更不得全部或部分轉換為實物兌換券、現金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