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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抵金巡察陳情案土地問題最多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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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黃武次、余騰芳昨日抵金巡察並在金門縣政府受理民眾陳情。(李增汪攝)

監察委員黃武次、余騰芳昨日抵金巡察並在金門縣政府受理民眾陳情。(李增汪攝)

 監察委員黃武次、余騰芳兩人抵金巡察,昨日下午在金門縣政府大禮堂會議室受理民眾陳情,陳情案件總共有二十四案;其中,以土地問題陳情案件最多,陳情民眾均冀望監察委員為他們主持公道和爭回原有權益。而縣長李沃士也到場向陳情民眾致意,並了解陳情原由和傾聽民意。
昨日下午三時十分起,監察委員黃武次、余騰芳在縣府大禮堂會議室,分別接受民眾的陳情,陳情案相對有關機關,也派員到場說明;監委黃武次、余騰芳也耐心的聽取陳情民眾說明案情,並做出說明和受理陳情案件。
監察委員黃武次、余騰芳昨天接受民眾陳情案件,總計有二十四件,其中,土地陳情案件為最大宗;而民眾陳情案件主要事由,包括:追蹤有關土地發還之處理問題;祖遺庵前劃測段125號土地,早年因「地政事務所」疏失,導致該地地史錯亂,且劃為國有,今欲申請購回卻無購買權,請協助解決;庵前劃測段210號土地亦被收歸為國有,請協助歸還。對法院判決不公的陳情;有關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事宜,經向中央主管機關反映,但至今尚未做後續處理,請查明。民等房舍申請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事宜,國防部要求尋找當時相關人證,但人事變遷無法取得,請協助解決。針對國防部列管蔡店營區不動產編號CW020651-002、003、007三幢房屋暫緩拆除案。祖遺寧劃151號土地於民國86年開放申請發還百姓,當時陳情人父親尚住金門且有耕種行為,地政局卻以陳情人當時戶籍遷台讀書為由予以駁回申請,請主持公道。烈嶼鄉庵下測段113-1號土地為陳情人祖墓所在,多次申請購回皆駁回,請協助解決。車禍事故賠償問題;地政局辦理土地重劃後導致陳情人所有之土地分區及地型錯亂、面積亦有所變動,請協助解決。金城祥豐段19號申請建築須退縮疑義。有關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事宜,請協助辦理。祖遺塔后段1195地號土地為軍備局列管,請協助申請購回。家族所有之南雄段0770-0022、0770-0024分別為道路規劃用地及金門醫院新建院所範圍,其中因興建金門醫院院所而導致民房傾塌,請協助以地易地。地政局將陳情人父親所有之碧山段1371地號土地(上蓋有房屋)往鄰人1372地號劃設,導致地上建築劃在鄰人土地上,請協助解決。請協助准予依本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8條第2、5款規定讓售金湖鎮下新厝段35號地號土地。同一案件經高雄地院與台南地院判刑不同,深感不服,請以陳情。陳情人所有中三劃測段431地號土地,部分劃為金西加油站內,請協助完整歸還。有關后園增設加油站案,請協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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