浯島文學獎徵文賽4/15止收件
一○三年第十一屆浯島文學獎徵文比賽,即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收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共分散文組、小說組、兒童文學組等三個組別,凡本國國民皆可參加。文化局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參賽,書寫金門。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為推動地區寫作風氣,鼓勵全國民眾書寫金門,藉以豐富地區文學風氣,特舉辦浯島文學獎徵文活動。廣邀全民一起來書寫金門,經由優良文藝作品徵選,提倡地方文學風氣,同時也增加金門曝光率,並助益地區文化與觀光推展。
一○三年第十一屆浯島文學獎徵文比賽,即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收件,預訂於五月及六月中旬進行評選,並於六月底公佈結果,七至九月間擇期頒獎。凡為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賽,比賽共分散文組、小說組、兒童文學組,規定如后:
散文組:內容須與金門有關,以金門旅遊印象、金門鄉鎮書寫為主,字數限2500~3000字內(含標點符號)。
小說組:內容以金門為書寫題材,敘事符合浯島發展背景,民情風俗者,字數限3500~4000字內(含標點符號)。
兒童文學組:內容以金門為書寫題材,以童話故事(文字稿)方式呈現,字數限2500~3000字內(含標點符號)。
金門縣文化局指出,將於截止收件後,聘請知名作家學者,按是否書寫金門相關題材。創作內容涵義如何?主題呈現,題綱擬定。文字表達,辭彙用語及文章精神,章節連貫等評審標準進行初審及複審作業。將自全部投稿作品中徵選十三件進入複審;再由十三件作品中選出前三名優勝及佳作六名。散文組、小說組及兒童文學組各組前三名獎金,分別為新台幣參萬、貳萬、壹萬,並各得獎牌乙面。各組佳作六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並各得獎狀乙幀。(以上得獎金需依所得稅法規定,於給付時依規定代為扣取稅款,扣(免)繳憑單另逕寄得獎者)。
金門縣文化局也提醒,敬請於參賽時,請將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六份,以A4紙張電腦打字列印,(字體標楷體,12級字,左邊裝訂,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及附身分證影印本、個人簡介(約200字)各乙份。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於封套上註明「103年第十一屆浯島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以上資料如有不全者,恕不受理。並將上列電子檔稿傳遞至電子信箱 kinmen666@yahoo.com.tw,收件主旨註明「103年第十一屆浯島文學獎作品與作者姓名」。
一○三年第十一屆浯島文學獎徵文比賽規定詳情,民眾可逕上網至文化局網站查詢,若對比賽有任何疑問也可電洽文化局查詢,電話082-328638、082-323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