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地於民立委協調解決軍佔民地問題
立委楊應雄昨日於金門縣議會開協調會,邀請中央單位、縣議員、鄉親代表參加,期望透過彼此的意見溝通,解決金門軍佔民地的問題,落實還地於民的政策。(董森堡攝)
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修正案於今年公告施行,為協調各工作單位及地主的意見,協助地區鄉親依法申請,立委楊應雄昨日於金門縣議會開協調會,邀請中央單位、縣議員、鄉親代表參加,期望透過彼此的意見溝通,解決金門軍佔民地的問題,落實還地於民的政策。
這項會議是在昨天上午十時整,於金門縣議會二樓會議室舉行,由立法委員楊應雄親自主持,副議長許建中、議員陳滄江、謝東龍、蔡水游、蔡春生、唐麗輝、楊永立等人也出席參加,另外金管處處長林永發、內政部國發會、國有財產局及金門縣政府地政局、財政處也派員與會。
會中,與會人員就「符合民眾購回之土地,土地管理機關如何辦理公告及公告期程為何?」、「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八項業明定排除其他法規之限級,土地管理機關於受理民眾申請購回或讓售、是否可縮短辦理時程,以符民眾時效之期待」、「為利民眾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申辦事宜,各土地管理機關是否於縣府地政局設立服務窗口?」、「為受理民眾依離建條例第五項申請讓售,是否製定統一申請表書,以利民眾申請?」、「因應離建條例,是否成立專案工作小組?」、「離建條例第九條第五項之適用、及面積如何核算等疑義?」等六大課題進行討論及意見交流。
在經過現場與會人員的討論後,目前初步擬定由地政局統一申請表格,另各單位視需求增設人員專案處理。立委楊應雄表示,目前在離建條例修正通過公告實施後,申請時間將延後五年,希望地區民眾把握時間申請。
縣議員陳滄江表示,許多遭軍方佔用的民地舉證困難,建議著重於殘蹟範圍的認定;縣議員謝東龍則說,民國三十八年至四十三年期間,許多民眾不敢登記土地,相關單位應該要輔導取回。蔡水游則強調,國產局以訴訟為手段,讓民眾無法取回土地的作法可議;唐麗輝認為過去捐地並非自願,應該也可申請購回;蔡春生則說,青苗法僅補助地上農作,土地使用權未補助,價錢實在太離譜,應該因地制宜進行。至於在地鄉親則認為土地問題都出在地政局,當初實在不應該全部上繳收歸國有,現今討回自己的地還要價實,這實在是說不過去!
立法楊應雄也在會後表示,將統整所有意見並行文請各單位協助改善,希望儘快解決軍佔民地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