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麥收兌將採分區分段
地區小麥即將進入成熟收割期,由於今年小麥生長期間雨水充沛,縣府建設處及農業試驗所人員預估,今年應可望是個豐收年。針對小麥收兌作業,建設處及相關單位於昨日邀請地區農友召開「一○三小麥收兌說明會」。會中說明小麥收兌原則及程序,另有農民針對承租公有地不得種植小麥提出質疑與建言,對此建設處表示,除依據合約並會將與會者之建言呈報,與相關單位尋求解決之道。
「一○三小麥收兌說明會」,於昨日上午九時起,假金門農試所二樓會議室舉行,由建設處長翁自保主持。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預估今年度的小麥總體收購量,將近六百萬公斤,昨日說明會中,需農民注意之內容為:
一、小麥成熟期正值春雨季,將採鄉鎮分區分段方式,定四月十一日為第一天的收兌基準日,若天候正常,前兩天以種植面積三公頃以下農戶優先,第三天開始收兌金城鎮及金湖鎮,第六天起由金沙鎮及金寧鄉分配各半進行收兌,烈嶼鄉農友種植較晚,收兌後直接寄放烈嶼農會廣場,依乾燥中心個別空檔配合船運進場收兌。
二、另金酒公司配合收兌期程先行清空四座倉儲桶,並於收購期間協助啟動生產線,以每日最大容許處理量生產製酒,以暢通倉儲空間,讓採收高峰能交貨順暢。而縣農會則事先備妥太空包吊袋,用於短時瞬間豐產交兌時,烘乾不及時用以先裝載(含水量需在16%以下),加快處理效能。
三、農藥檢測上,採收前十天應以電話向農試所申報農藥殘留抽樣檢測,受抽測農戶合格者,依契作保價政策辦理收購,若檢測不合格者,農試所於採收前三天通知農戶配合防疫所人員田間現場採樣複驗,防疫所於複驗日起兩日內完成檢驗,若仍然不合格者,則該地號種植之小麥將不予保價收購。防疫所並提醒,複檢仍不合格者除不予收購外,並將依農藥管理法第五十三條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昨日會中,有農友提出公有地不得種植小麥應有配套措施或降低租金優惠之意見,對此建設處回應,地區小麥品種製酒率較低,加以種植面積已高於需求,保價收購政策長期而言是可觀的財政支出,且縣府除小麥外並未對其他如高粱、花生、紅蘿蔔、馬鈴薯等做出限制,並建議農友可參考種植。
公有地不得種植小麥已宣導兩年,契約有規範且農友亦簽具切結書,基於信賴保護及公平原則,建設處指出,今年度違規者將以金酒進口價格收購,未來若發現公有地種小麥者,將逕行移除並終止租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