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國家公園部分地區4/1起禁菸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點閱率:517
字型大小:

癮君子須注意,衛生福利部公告,自下月一日起,金門國家公園「部分區域」將開始禁菸,而地區較多民眾使用之公園、綠地,也將納入此次公告的範圍之列,屆時於公告之區域,除指定的吸菸區之外,均不得吸菸,違者最高可處一萬元之罰鍰。此外衛生局提醒,自下月起將加強稽查,若公告之公園綠地主管機關未善盡告知義務,亦將受罰。
金門縣衛生局表示,民眾時常抱怨,當扶老攜幼前往公園遊憩,或至地區觀光旅遊之風景區、自然公園等旅遊景點觀光旅遊,卻因周遭吸菸者抽菸而吸到二手菸,使得健康活動反變得不健康。故衛生福利部爰依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之規定,由各國家公園主管單位指定「遊客較多之區塊」,以及由各縣市政府指定供民眾休閒之公園、綠地,納入此次公告之禁菸範圍。
此次公告之區域共計有:金湖地區:新市公園、榕園(停車場、八二三戰史館)、榕園中正紀念林、中正公園(含老人會)、赤後山公園、明德公園、金湯公園、料羅海濱公園、南石滬公園、金門媽祖公園、蘭湖公園;金寧地區:中山林遊憩區、環保公園、后湖濱海公園、愛家公園;金城地區:東門公園、魁星樓、海濱公園、莒光公園、石雕公園、延平郡王祠、稚暉公園;金沙地區:楓香林遊憩區、財神公園;烈嶼地區:陽山公園、羅厝媽祖公園、湖下保安宮公園、東林海濱公園、麒麟山森林遊樂公園、后頭百獅公園等縣屬及國家公園之區域。
衛生局提醒,此次納入公告的範圍,自四月一日起,於上述指定範圍內,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者可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此次公告之目的,是希望透過更明確的規範,達到有效區隔與引導,使吸菸者與非吸菸者能互相尊重,互不干擾,不僅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亦讓吸菸者得到尊重,不會因為吸菸而遭排斥,也讓多數國內外民眾到國家公園旅遊時,都可呼吸新鮮空氣與吸收芬多精,舒暢身心,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金門縣公告範圍,包括金門國家公園主管單位指定區域「中山林遊憩區、榕園及楓香林遊憩區」,上述室外場所均屬除吸菸區外,均為全面禁菸之場所,園區內已完成設置合宜之吸菸區,可供有吸菸需求之民眾做使用,以維護大部分不吸菸旅客的健康權益。另外縣內之公園綠地也是此次公告範圍,有關「公園綠地」,並不包括僅作為區隔而非供休閒的綠地,故此次公告範圍是「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開闢,或其他配合公共工程興建設置供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由於公園綠地種類眾多,故先以上述民眾使用較多之公園綠地,做為本次公告之範圍,凡於公園入口處設置全面禁菸場所立牌,即代表該園區內並無設置吸菸區,請有吸菸需求之民眾於入園前先吸完菸,再行進入園區內,以防違規受罰。而公告的公園綠地主管機關,亦有責任善盡告知義務,於顯眼處設置告示。
金門縣衛生局菸害防制檢舉專線:(082)337404、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