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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提供醮慶村落導覽縣府有獎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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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鼓勵金門縣民宿經營者配合412迎城隍活動,主動帶領投宿旅客旅遊並提供「醮慶村落導覽體驗」遊程服務,訂定「金門縣民宿醮慶村落導覽體驗獎勵要點」,獎勵金總額度:新台幣20萬元,縣府歡迎民宿經營者「共襄盛舉」,推介金門地方宗教文化特色。
縣府指出,慶祝金門建縣一百年2014金門迎城隍-浯島宗教文化觀光季,縣府鼓勵民宿經營者,主動帶領投宿旅客旅遊並提供「醮慶村落導覽體驗」遊程服務。該要點獎勵對象,民宿經營者,並具備下列條件:(一)參加「醮慶村落導覽」取得結業證書。(二)具備民宿登記證。
縣府表示,醮慶村落導覽體驗遊程的推廣時間:4月12日至5月12日。導覽集合地點:各醮慶廟。1.保生大帝羽護下的村落,小金門:上庫(保生大帝廟)。大金門:溪邊(順境宮)、東珩(棲堂廟)、沙美(萬安堂)、西園(棲隱堂)、呂厝(拱峰宮)、斗門(靖海堂)、瓊林(保護廟)、中堡(寶靈殿)、安岐(保安殿)、古寧頭(保靈殿)、頂埔下(保安殿)、珠山(大道宮)。2.媽祖護航下的灣澳,小金門:羅厝(西湖古廟)、後頭(麟護宮)。大金門:後浦(天后宮-民族路)、田墩(天后宮)、官澳(龍鳳宮)、峰上(天后宮)、料羅(順濟宮)、漁港(慈鑾宮)。3.明明上帝眷顧的土地,小金門:東林(天臺聖宮耀德佛堂)。4.觀音佛祖澤護的眾生,大金門:山后頂堡(獅山寺)、山后下堡(感應廟)、榜林(紫蓮寺)。
縣府表示,該項獎勵要點,民宿經營者每帶領一名旅客參與「醮慶村落導覽體驗」,發給新台幣200元獎勵。獎勵金總額度:新台幣20萬元整。額滿為止。獎勵金申撥,填寫申請表。檢附成果記錄,內容包含:1.民宿經營者帶領住宿客人遊覽廟慶村落,並為客人解說之記錄。2.請客人上傳網路正向分享之記錄,內容包含遊客於參訪點拍照及心情分享書寫。3.遊程須含醮慶廟宇及廟宇所在村落之導覽,並提供含醮慶廟宇及廟宇所在村落導覽服務照片(光碟或輸出)記錄供參。備具領據。民宿營業登記證正本(收文核對影本後現場發還)、影本乙份。參加「醮慶村落導覽」結業證書正本(收文核對影本後現場發還)、影本乙份。期限內申請:103年4月12至5月20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1330-1730。受理窗口:金門縣政府觀光處。
縣府也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獎勵金:(一)曾依該要點獲補助,逾期未結或有其他違規情事。(二)申請內容顯未能達成發展本縣觀光之效益。(三)承攬政府機關有關觀光業務者。受獎勵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縣府應撤銷獎勵之全部或一部,受獎勵者應繳回已領之獎勵金全部或一部:(一)違反該要點之規定。(二)繳交之申請資料、成果報告書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三)其他違背法令行為。受獎勵經縣府通知繳回獎勵款,逾期不履行時,依法追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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