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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圖書券就學津貼4/30截止申請教育處清明假期不打烊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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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學子就學福利「學生交通圖書券」及「學生就學津貼」兩項即將於4月30日截止;為方便及服務旅台金門學子,縣府教育處特別利用清明假日4/4及4/6加班受理申請,敬請返鄉學子把握機會前至縣府教育處提出申請。
縣教育處增加假日服務時段,方便鄉親們前往教育處申請辦理,增加服務時段分別4月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止,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 4月6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2時止,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
據縣府教育處初步統計,截至目前為止,縣籍旅台學子所提出的「學生交通圖書券」申請案約有1,100餘件,「學生就學津貼」部分則大約有700餘件。有關「學生就學津貼」將再進行審核,等到審核通過後,會直接將津貼撥入學生帳戶內。
縣府教育處籲請符合申請資格且尚未申辦「學生交通圖書券」、「學生就學津貼」的鄉親及旅台學子們,能利用時間備妥相關證件資料前往教育處辦理,確保自己權益。申請表及應備文件可以在教育處網頁「交通圖書券/就學津貼申請專區」下載。
 申請交通圖書券請檢附1.申請表2.申請前十日內之戶籍謄本(初次申請者須檢附,再次申請者攜帶戶口名簿影本,如無戶口名簿則檢附戶籍謄本)。3.就讀本縣滿六年之畢業證書影本或滿六年之就學證明(初次申請須檢附,足以證明於金門就讀滿6年以上之畢業證書即可,畢業證書遺失者請逕向原就讀學校申請,已申請過者得免附)4.進修部(夜間部)學生另檢附主管稽徵機關提供之前一年度年所得證明(同一年度檢附一次即可)。
 申請就學津貼請檢附1.申請表2.申請前十日之戶籍謄本(初次申請者須檢附,再次申請者攜帶戶口名簿影 本,如無戶口名簿則檢附戶籍謄本)。3.就讀本縣滿六年之畢業證書影本或滿六年之就學證明(初次申請須檢附)。4.當學期之註冊繳費單影本(須有學雜費明細及繳費證明,以供審核是否具有學費減免,如學費減免者屬特教班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因公死亡辦理撫卹中之軍人、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之榮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家庭及原住民之子女,請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備查,另影本上需簽名或蓋章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5.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初次申請者須檢附,再次申請者如帳戶相同無須檢附)。6.進修部(夜間部)學生另檢附主管稽徵機關提供之前一年度年所得證明(同一年度檢附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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