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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贊助碩博士論文印製即起至四月卅日止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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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文化局103年贊助碩、博士論文印製費申請,即日起至103年四月三十日止申請。凡於申請截止前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學位者,且內容為金門之文經、社會、自然、歷史及鄉土民情等學術研究範圍,可備妥申請書、學位證明文件等提出申請,相關表件請逕至文化局網站下載,或洽文化局圖書資訊課索取,323169-406何小姐。
金門縣文化局為鼓勵金門學術及相關研究,充實文獻內容,創作金門題材,提高金門文化議題之學術水準,特訂有金門縣文化局(103年)贊助碩、博士論文印製費申請要點,103年度之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依據金門縣文化局103年贊助碩、博士論文印製費申請要點,補助項目為,發表之碩、博士論文印製費。前款所稱之碩、博士論文限以金門之文經、社會、自然、歷史及鄉土民情等問題之學術研究為範圍。並且申請贊助之出版論文限以中文發表。未曾接受其他機關社團獎助者。
申請資格為,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碩、博士論文,申請截止日前已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學位者。
金門縣文化局表示,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即日起至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止,備妥申請書,研究論文及相關學位證明文件各一式六份(免膠裝、得採列印後裝訂)提出申請,相關表格可向本局圖書資訊課索取,或由文化局網站http://www.kmccc.edu.tw下載。文化局將於收件截止後,邀請學者專家及有關人員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由審查會議決定補助出版印製費金額。
金門縣文化局提醒,經審核通過之受贊助之出版品,如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時,均由申請人負法律上之責任,與贊助單位無關。另外,受贊助之出版品,應送交金門縣文化局120冊硬皮精裝本,金門縣文化局除典藏並分贈相關單位。受贊助之出版品需於版權頁加註「贊助單位:金門縣文化局」及書背印明「金門縣文化局出版及logo」字樣、logo可自文化局網站下載。並於103年9月30以前完成,並檢送申請者受贊助金額印製費收據交金門縣文化局請款(需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送件作品,概不退件。有關該贊助申請若有疑問可洽082-323169-406,連絡人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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